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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病外治”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武威旱滩坡发掘的汉墓中,就出土了我国迄今最早的一批医学着作的原始简牍中就有相关膏剂治眼病的记载。本品是依据祖国传统中医眼科的“五轮、八廓”及“经络学说”理论,按照中药的“外治之理即内治之理”(《理瀹骈文》),使药物通过经络系统直接参与气血的输运和脏腑功能活动的调节,科学采用眼部相关穴位的刺激,尽而达到疏通经络、调理气血、平衡阴阳、开窍明目之功效。对近视起到改善和缓解视疲劳之作用。
[执行标准]Q/ISN004-2003
[批准文号]豫卫健用字(2003)第0087号
[保健功能]
缓解视觉疲劳,改善假性近视的功能。
[适宜人群]
青少年假性近视,视力疲劳症(眼干涩、发痒、眼眶痛、酸胀、流泪)等人群。
[使用方法]
本方法易操作,学生使用不影响正常的学习。使用前先清洗面部及眼部。闭目。然后,每眼取0.5g的眼膏(两眼1g相当于黄豆粒大小)均匀的涂于眼部的鱼腰、承泣、睛明、瞳子 、攒竹、丝竹空、四白、球后、印堂、太阳等穴位处。闭目20分钟后,再在眼眶周围按顺、逆时针方向各按揉20圈,保持一个小时后再用卫生纸轻轻擦去。每日3~4次,连用30日为一周期。初涂时,皮肤有较强烈的或热或冷或刺痛感,每人因皮下感觉神经末梢敏感度不同而不同。此时,不可揉擦眼睛,若眼缝有少量药物沾入而少有不适,可流出眼泪将其冲出,减缓异感。
[注意事项]
1、严禁涂入眼内,儿童应在家长的监护下使用。
2、眼底出血患者,有过敏性体质者及孕妇忌用。
3、每次使用后,可以往远处眺望5分钟。
4、应注意个人用眼卫生。
[使用建议]
1、每日应坚持使用,以防用用停停,使视力不能够稳步康复。尤其在强化期间,更应注意按时足量使用。
2、强化期,要求一般患者视力在0.5以上的,不得少于20天;巩固期,视患者的近视状况以及配合情况而适当调整使用时间。
3、一般依患者近视时间的长短和近视度数的高低而采用不同的使用疗程:轻度近视(-3D以下)不少于1~2个周期;中度近视(-3D~-6D)不少于2~3个周期;高度近视(-6D以上)应3个周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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